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04-04F-2025-D-E017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医疗纠纷和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部分内容进行修正。
更正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5.详细评审中的商务部分”的部分评审标准作以下更正:
原文
|
更正后
|
社会评价 (5.0分)
1、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来所承接的调解服务业绩所收到服务客户表扬信(感谢信)或嘉奖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2、供应商具备调解服务工作的宣传能力,能提供相关官方宣传网站或经认证的公众号等宣传媒介证明材料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社会评价 (5.0分)
1、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来所承接的调解服务业绩所收到服务客户表扬信(感谢信)或嘉奖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2、供应商具备调解服务工作的宣传能力,能提供相关官方宣传网站或经认证的公众号等宣传媒介证明材料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3.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4.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8楼
电 话:0757-******
6.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司法局
地 址: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7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慧菊、黄文静、许小佳、宋晋刚、宗正月
电 话:0757-******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9日
相关附件:
佛山市医疗纠纷和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磋商文件(******02).zip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